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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哲學諮商」──這個新穎的名詞,創始於德國,由阿肯巴哈(Gerd Achenbach)所率先提倡,風行於80年代的歐洲。它結合了一般人所認為不相搭嘎的兩個詞彙──「哲學」與「實用」──把哲學從高崿的象牙塔裡帶了出來,掀開它神秘的面紗,還給哲學一個原本的面貌:「哲學本來就是生活方式,而不是學術性的訓練」。

當今,所謂的「心理諮商」和「精神病學」,它們與「哲學諮商」是分屬於三種不同領域的學科所支持。而哲學諮商是最為直接,所探究的是「本質」的問題;它並非只是回顧生命過往的點點滴滴,單純從中去找出與你現在所面臨問題的因果關係。因為過於簡化的因果關係是一謬論,假如又沒適切的解決精神痛苦的原因,那只會讓情形變得更糟而已;生命不是疾病,你無法改變過去。哲學諮商就是從這裡開始向前走去,協助人們以比較積極的方式去看待這個世界,同時也藉以獲得容易了解的日常行為的計畫。

蘇格拉底曾說:「未經檢視過的生活,是不值得過下去的」。哲學諮商是適合神智清明人的治療,因為他們與哲學家具有相同的目的──過著「檢視的人生」,並致力於自我的改進。到處都是哲學問題,只不過是人們沒有用心思考。舉凡人際關係問題、家庭生活教育、工作倦怠、中年危機以及追尋人生的意義與目的,還有道德或倫理等日常生活問題。上述相關個案研討皆可運用主要思想學派及特定重要的哲學理論,以提供一般性狀況的各式選擇。這些都是我們檢視自己生活的必備工具。

其實,你也可以當自己的哲學諮商醫師。實踐哲學即表示探索你的內在宇宙,當然,你是最有資格去進行自我發現之旅的人。哲學諮商要由「認識你自己」開始,使用的方法就叫作「PEACE(平安法或寧靜法)──問題(Problem)、情緒(Emotion)、分析(Analysis)、沈思(Contemplation)、平衡(Equilibrium)──五個處理步驟的英文縮寫。經由這五個階段,你可以用哲學的方式來幫助你自己,進入一個平衡、平靜的境界。

由於,問題、情緒、分析等三個步驟與心理治療並無差異。因為心理醫師也很擅長分析問題,只是會將重點放在「從過去找原因」。相反地,哲學諮商的關鍵則在於沉思。沉思是一種專注的思考,等於是沉浸在深刻的反省之中。不同於冥想(meditation),所謂「冥想」則是遠離人群,獨自一個人的默想。沉思意味著從事哲學省思(從完整而根本的觀點而言);亦即思考自己對生命品質的要求,自己的責任及價值觀。簡單地說,沉思不是指毫無根據、自由自在地胡思亂想,這樣是不管你如何想都不會想出一個所以然來。故讀者要參考各派哲學家有意義的觀點,以此作為思考時的重要材料。

譬如你今天在情緒上受到委屈,心裡覺得難過,這時候就要想到Spinoza所說的:「不要哭,不要笑,要理解。」或者,你對於是否要做好事感到困惑,不知為何要行善,這時候想想康德說的:「只問這件事情該不該做,而不問做了之後對自己有什麼好處。」做你該做的事,就對得起自己的良心。如此一來便會產生自我肯定,進而知道未來何去何從。讀者聽到引用上述哲學家的話,自然而然覺得很有道理。這就是哲學諮商的操作模式。

你如何發現你自己的哲學觀,哲學家給的不只是建議,而是解決你生命中最常見難題的實際指導。對於從未涉略過哲學的你來說,它卻是提供你自我療癒的一種途徑。這也是讓我們活得更完整、更滿意的方法一種嚴肅的思考。它包括每個人生命中都會遭遇到的重要疑問,並提供史上偉大思想家所留下來的解答,同時還協助你獲得,對你個人而言,最有意義的解答──屬於你自己的策略。

除此之外,遇到難題時,也可以選一本哲學書籍來閱讀,這叫作書籍治療法。本文以閱讀《創造的勇氣(The Courage to Create)》為例,此書作者為Rollo May,他是二十世紀西方精神醫學界極富盛名的存在主義心理分析大師,又被稱為「美國存在心理學之父」。他在本書中指出,創造的勇氣是為了發現新的形式、新的象徵、新的典範,以便由此建立一個新的社會。亦即是我們可以通過恐懼的試煉,指向一個充分實現的自我。從認識自我走向創造自己時,需要的是熱情與形式,同時他認為「欣賞也是一種創造」。

May認為「若要創造,就須恢復完整的人性。」他認為人生的本質就是處於「張力」或緊張狀態中,進而需要不斷地創新,相反地,如果一個人避開張力,就是放棄創新,也遺忘了人的存在特質,因此May期望人們能夠從認識自己之後,進而改造自己,在「熱情與形式」或「活力與限制」之中,發揮創造的勇氣,而藝術家的創作提供了良好的典範。諸如欣賞音樂、繪畫或其他具有創意的藝術品,對我們來說也是一種創造的行動。此外,藝術家所關心的是內在的景觀與意象。然而這正是威權社會懼怕他們的主要原因。他們承載的是人類與生具有的抗議能力。

何謂勇氣?May認為它不是與絕望對立、不能只靠頑固的態度維持;它應該是要求我們在自己生命中確立一個核心的力量,此生命核心乃是個人生命定志(抉擇或獻身於某一理想)的重要基礎,否則任何的定志都是不真誠的。他說:「若無此一核心,我們會覺得自己只是一個空殼子。這種內在的『空虛』,反映出來的就是外在的冷漠;冷漠累積到某種程度,將會演變為懦弱。」再者,勇氣可分為四種:形體的、道德的、社會的與創造的勇氣,May認為創造的勇氣最為重要,它不但可以發明新的形式、新的象徵、新的典範,進而建立一個新的社會,它甚至可以突破死亡的侷限,使得個體的珍愛得以留存世代。

1969年以前的創造力研究十分貧乏,且批評當時心理分析學的創造力流行理論有化約和窄化的傾向,May認為創造力的真正型態是「『促使新東西存在』的一種過程」,區別的關鍵在於真正的藝術或人工產品之分別。May認為真正的創作來自於「遭遇」,而非僅是才華的有無而已,唯有在與世界有所關聯時能將自己投入其中,用盡心思去表達,創造力才會湧現。遭遇的「強度」則影響創作的歷程,May描述真正的創造力具有一種知覺上的強度,一種高度集中的意識,如同Csiksentmihalyi所描述的「心流經驗(flow experience)」,具有同樣的生理與知覺的反應,同樣進入「忘我」的境界。

「潛意識」對創造力的作用也是May所強調的特性,他界定潛意識為「知覺或行動之豐富潛能」,是所謂「自由的創造力」的起源。May認為當意識在某個主題上偏執某一方時,潛意識就會趨向另一端,而洞見的產生常是潛意識突破意識的層次而出現的,如同許多人都有的經驗一般,常常來自由於工作與休閒轉換的那一剎那,故他建議:「人的心靈時常需要擺脫內在的控制,在幻想或白日夢中鬆弛下來,以便讓那些不太熟悉的觀念可以自由浮現。」然而自我突破之前,在此題材之努力研究是必要的先前條件。

「以建設性的方式使用孤獨」以及「擁有藝術家的自由」是另外兩個創造的要素,May 認為當代社會高度的資訊與媒體刺激,常使得一個人身不由己、心神不寧,就難以體驗來自潛意識的洞見,除非想辦法讓自己進入孤獨之境。所謂「藝術家的自由」則是指允許他讓自身的一切因素自由活動,以便展開「創造的意志」之可能性。

雖然許多人對「人的限制」抱持負向的觀點,但May認為「創造力本身『要求』限制,因為有創造力的活動來自人類面對限制時所作的搏鬥。」它包括形體、情緒處境、甚至死亡,與限制的搏鬥實際上就是創造事物的源頭。雖然人的創造常會受限於形式,但是想像力卻能提供足夠的活力去掙脫形式限制,體驗到突破的喜悅,故May肯定「在想像活動中出現的創意過程」之價值,並主張人們應該努力「從危機四伏的生命中找出意義」,因為「當人們試圖在「自我與世界」的關係中製造意義時,創造力便遍在我們的每一樣經驗中。」

最後May 認為「為自己的生命賦予形式」是每個人急切的需要,「創造的過程即是表現出對一個人對形式的熱情,對解體所做的搏鬥,以產生新型態的存有,由此帶來和諧與整全。」

簡而言之,此書對於創造與生命意義之間的關係有十分啟發性的功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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